我是传真机
你好。我是传真机。你可能没见过我,但我有一个非常特别的本领。我能把一张画或一封信,通过一根细细的电话线,立刻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。就像施了魔法一样。在我出生之前,如果你想把你的画送给住在另一个城镇的朋友,你必须把它放进信封,然后等邮递员花上好几天,甚至好几个星期才能送到。那太慢了。人们需要一种更快的方式来分享图片和重要的文字,于是,我就诞生了,来解决这个大问题。我说,“我能让分享变得和打电话一样快。”。
我的发明者是一位来自苏格兰的聪明人,名叫亚历山大·贝恩。他是一位钟表匠,特别擅长制作那些有许多齿轮和摆锤的精密钟表。他喜欢思考和动手创造。在1843年5月27日,他利用自己对钟表和当时刚刚出现的电报的了解,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,那就是我。我最早的样子很有趣。我有一个像钟摆一样来回摆动的指针。当这个指针扫过一张图片时,它能“读出”哪里是黑色的,哪里是白色的。然后,它把这些信息变成“嘀嘀嗒嗒”的电信号,就像在唱歌一样,通过电线传到另一台机器上。另一边的机器听到这些信号后,就会用一支笔在纸上重新画出完全一样的图案。就这样,一张图片就瞬间“旅行”到了远方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我长大了,也变得更快、更好了。我工作的时候会发出“嗡嗡”和“哔哔”的声音,听起来就像一个忙碌的小机器人。在办公室里,大人们用我来立刻发送重要的合同和文件,再也不用担心邮寄会迟到。报社的叔叔阿姨们也特别喜欢我,因为他们可以用我从世界各地快速获取新闻照片,让每个人都能第一时间看到发生的事情。虽然现在你们有了电子邮件和可以拍照的手机,分享图片变得更加容易,但请记住,是我开启了即时发送图像的时代。我这个能把图片送进电线里的想法,帮助世界变得联系更紧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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