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. R. 安贝德卡尔
你好,我的名字是比姆拉奥·拉姆吉·安贝德卡尔,但许多人称我为巴басаheb,意思是“受人尊敬的父亲”。我于1891年4月14日出生在印度一个名叫姆霍的小镇。我的家庭属于马哈尔种姓,这是一个受到不公平对待并被称为“不可接触者”的社群。这意味着我们面临许多其他人不必遵守的规定。在学校里,我不被允许和其他孩子坐在一起,也不能从同一个水罐里喝水。这是一段痛苦的经历,但它让我下定决心要改变现状,不仅是为了我自己,也是为了数百万遭受同样待遇的人。
我的父亲总是告诉我,教育是通往更美好生活的钥匙,我相信他。我比任何人都努力学习。1907年,我通过了高中考试,这对于一个来自我所在社群的人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成就。1912年,我从孟买的埃尔芬斯通学院毕业。1913年,一个绝佳的机会降临,我获得了奖学金,前往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学习。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感受到自由和平等。我并没有就此止步;1916年,我前往伦敦经济学院继续深造。我获得了多个高等学位,因为我知道,知识将是我争取正义斗争中最强大的工具。
当我回到印度时,我已经准备好挑战那个陈旧而不公的制度。1920年,我创办了一份名为《沉默者的领袖》(Mooknayak)的报纸,为那些被忽视了几个世纪的人们发声。我领导了和平抗议活动,例如1927年的马哈德非暴力抵抗运动,我们游行到一个公共水箱,主张我们和其他公民一样有权从那里饮水。我知道,要实现持久的变革,我们还需要政治权力。我在政府会议和大会上为我的人民的权利和代表权激烈辩护,即使我的想法与当时其他著名领袖发生冲突。
1947年,印度摆脱了英国的统治,获得了独立。这对我们的国家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,而我被赋予了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。1947年8月29日,我被任命为印度宪法起草委员会主席。我和我的团队花了将近三年的时间,制定了一套将指导我们国家的法律。我确保宪法保障每一位印度人的自由、平等和正义。最重要的是,我们加入了一条法律,规定“不可接触”制度为非法。当宪法于1949年11月26日通过时,那是我一生中最自豪的时刻之一。
在我生命的晚期,我寻求一条将所有人视为平等的精神道路。1956年10月14日,我皈依了建立在慈悲与平等基础上的佛教,成千上万的支持者也加入了我的行列。我活到了65岁。我的一生是一场漫长的斗争,但这是为了一个我全心全意相信的事业:创造一个每个人都受到尊严和尊重的社会。今天,人们将我铭记为“印度宪法之父”,我的工作继续激励着印度和世界各地的人们,为建立一个更公正、更平等的社会而奋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