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行车的自述

我摇摇晃晃的开始

大家好,我是自行车,但请不要把我现在的样子——光滑、快速、高效——当作我一直以来的形象。我的故事要从很久以前说起,回到我的第一位祖先,那是在1817年,由一位名叫卡尔·冯·德莱斯的德国发明家创造的。他叫我“Laufmaschine”,也就是“跑步机”。我诞生的那个世界正经历着一段艰难时期。就在不久前,坦博拉火山发生了一次巨大的喷发,火山灰遮蔽了天空,导致全球气温下降,农作物歉收。这意味着喂养马匹变得异常昂贵,而马是当时人们最主要的交通工具。卡尔先生看到了人们的困境,他梦想着创造一种不需喂养、不依赖燕麦的个人交通工具。于是,他用木头精心打造了我。我的结构很简单:一个木制框架,前后各有一个轮子,还有一个用来控制方向的车把。但请注意,我最重要的一个部件——脚踏板——还没有出现。那时候,人们得用双脚在地上蹬踏,推动我前进。想象一下那种感觉吧,有点笨拙,摇摇晃晃,就像一个刚学走路的蹒跚学步的孩子。但即便如此,我依然是一个全新的、充满希望的理念。我第一次向世界证明,人类可以仅凭自己的力量,比步行快得多的速度移动。我虽然不完美,但我代表了一种可能,一种摆脱束缚、自由移动的梦想的开始。

找到我的双脚(还有脚踏板!)

在作为“跑步机”诞生后,我沉寂了一段时间,仿佛在积蓄力量,等待下一次的蜕变。时间来到了19世纪60年代的巴黎,一个充满创新与活力的城市。在那里,我遇到了一位名叫皮埃尔·米肖的铁匠和他的儿子欧内斯特。他们仔细地研究着我,思考着如何能让我变得更有效率。在1863年的某一天,一个绝妙的想法诞生了:他们决定在我的前轮轴上直接安装两个曲柄和脚踏板。这真是一个革命性的改变!人们终于可以坐在我身上,用脚踩动踏板来驱动我前行,而不再需要在地上费力地蹬踏了。我拥有了一个新名字——“velocipede”,意为“飞毛腿”。我迅速在巴黎流行起来,人们对这种新奇的交通工具感到兴奋不已。然而,我的“青少年时期”也并非一帆风顺。我有一个不太好听的绰号,人们叫我“摇骨机”。这个名字其实很贴切。当时的我,车架是坚硬的铁制的,轮子也是包裹着铁皮的木轮。当我在巴黎凹凸不平的鹅卵石街道上行驶时,每一次颠簸都毫无保留地传递给骑行者,感觉就像全身的骨头都在咯咯作响。那段经历虽然不舒适,但却是我成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到了1870年代,我迎来了我一生中最引人注目、也最具戏剧性的造型——“便士法新”自行车。我的前轮变得异常巨大,像一枚巨大的便士硬币,而后轮则小得像一枚法新硬币。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呢?因为当时脚踏板是直接装在前轮上的,前轮越大,踩一圈能走的路程就越远,速度也就越快。骑上我,人们可以体验风驰电掣的感觉,但高高的座位也意味着巨大的风险。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可不是闹着玩的。我成了一种勇敢者的游戏,既令人兴奋又有点危险。

我的安全黄金时代

经历了“摇骨机”的颠簸和“便士法新”的惊险之后,我终于迎来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转折点,我将彻底蜕变成今天大家所熟知的安全、舒适的模样。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一位名叫约翰·坎普·斯塔利的英国发明家。在1885年,他推出了一款名为“罗孚安全自行车”的杰作,这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。斯塔利先生的设计堪称天才。他抛弃了那个巨大而不稳定的前轮,让我的前后两个轮子变得一样大小。这使得我的重心大大降低,人们可以轻松地双脚着地,骑行变得前所未有的安全。更关键的是,他引入了链条传动系统。脚踏板不再固定在前轮上,而是安装在车架的中央,通过一条链条将动力传递给后轮。这种设计不仅更有效率,也让骑行姿势更加自然和舒适。我不再是少数冒险家的玩具,而是真正开始为普通大众服务。然而,我的转变还没有结束。就在三年后的1888年,另一项伟大的发明让我变得完美。一位名叫约翰·博伊德·邓禄普的苏格兰兽医,为了让他儿子的三轮车骑起来更舒服一些,发明了充气轮胎。他用橡胶管充上气,然后粘在轮辋上。这个看似简单的创新,却带来了革命性的体验。空气的缓冲作用吸收了来自地面的大部分震动,鹅卵石路面带来的颠簸感瞬间消失了。我的骑行体验从“摇骨”变成了“滑翔”。安全的设计加上舒适的充气轮胎,我迎来了我的黄金时代。我变得如此受欢迎,以至于引发了一场“自行车热潮”。我成为了自由的象征,特别是对于当时的女性而言。我让她们可以摆脱传统的束缚,自由地去郊外、去工作、去拜访朋友。我拓宽了人们的生活半径,让旅行和娱乐变得触手可及,深刻地改变了整个社会的样貌。

驶向今天

从1885年的“罗孚安全自行车”算起,我的基本形态似乎已经确定下来,但这并不意味着我的进化就此停止。在接下来的一百多年里,我不断地吸收着新的科技和创意,变得越来越好。为了帮助人们轻松地爬上陡峭的山坡,我拥有了变速器,通过不同大小的齿轮组合,让骑行者可以根据路况调整力度。我的身体也变得越来越轻盈。最初的钢铁车架逐渐被更轻的铝合金所取代,而现在,许多高端的赛车甚至用上了航空级别的碳纤维材料,既坚固又轻巧。我的种类也变得五花八门。有了专为速度而生的公路赛车,它们拥有弯曲的车把和纤细的轮胎;有了能够征服崎岖山路的坚固山地车,它们配备了避震器和宽大的越野轮胎;还有小巧灵活,适合在场地里表演各种酷炫技巧的BMX小轮车。回首我的漫漫长路,从一架需要用脚蹬地的木头机器,到一个装着巨大轮子的冒险工具,再到如今这个融入了尖端科技的伙伴,我感到无比自豪。我见证了历史的变迁,也推动了社会的进步。直到今天,我依然是人们生活中简单而美好的存在。我是一种带来快乐的运动,一种保持健康的途径,更是一种绿色环保、探索世界的绝佳方式。我这台简单的机器,始终代表着自由、冒险和创意的力量,并会继续载着人们的梦想,滚滚向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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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案: 自行车一开始是1817年由卡尔·冯·德莱斯发明的木制“跑步机”,没有脚踏板。后来在1860年代,米肖父子给它装上了脚踏板,但因为骑起来很颠簸,所以被称为“摇骨机”。接着出现了轮子一大一小、速度快但很危险的“便士法新”。直到1885年,约翰·坎普·斯塔利发明了有两个同样大小轮子和链条传动的“罗孚安全自行车”,再加上1888年邓禄普发明的充气轮胎,自行车才变得安全又舒适。

答案: 作者选择“摇骨机”这个词是为了生动地描述当时骑车的体验。这个词听起来很不舒服,让人感觉骑在上面会浑身震动,骨头都快散架了。它强调了早期自行车因为没有充气轮胎,在鹅卵石路上行驶时非常颠簸和不舒适的特点。

答案: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,伟大的发明不是一蹴而就的,而是经过许多人长时间的不断改进和创新才最终成形的。它也教导我们,面对挑战和不完美时,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创造性思维最终能够解决问题,并为世界带来巨大的积极改变。

答案: 故事中提到,在1817年之前,一座巨大的火山爆发导致了农作物歉收,喂养马匹变得非常困难和昂贵。卡尔·冯·德莱斯发明“跑步机”是为了创造一种不依赖马匹的个人交通工具,以解决当时人们出行困难的问题。

答案: 这句话的意思是,自行车不仅仅是一种交通工具,它还赋予了人们独立出行的能力。在自行车出现之前,人们的出行范围很有限,主要靠步行或昂贵的马车。有了安全又实惠的自行车后,人们可以轻松地去更远的地方工作、学习或娱乐,不再受限于居住地。特别是对于女性来说,它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独立和自主,让她们能够更自由地探索世界。